卷四 水灾 聊斋志异
卷四 水灾
康熙二十一年,山东旱,自春徂夏,赤地无青草。六月十三日小雨,始有种粟者。十八日,大雨沾足,乃种豆。一日,石门庄有老叟,暮见二牛斗山上,谓村人曰:“大水将至矣!”遂携家播迁。村人共笑之。无何,雨暴注,彻夜不止;平地水深数尺,居庐尽没。一农人弃其两儿,与妻扶老母,奔避高阜。下视村中,已为泽国,并不复念及儿矣。水落归家,见一村尽成墟墓。入门视之,则一屋仅存,两儿并坐床头,嬉笑无恙。咸谓夫妻之孝报云。此六月二十二日事。
康熙二十四年,平阳地震,人民死者十之七八。城郭尽墟;仅存一屋,则孝子某家也。茫茫大劫中,惟孝嗣无恙,谁谓天公无皂白耶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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