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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七 罗祖 聊斋志异

卷七 罗祖

罗祖,即墨人也。少贫。总族中应出一丁戍北边,即以罗往。罗居边数年,生一子。驻防守备雅厚遇之。会守备迁陕西参将,欲携与俱去。罗乃托妻子于其友李某者,遂西。自此三年不得反。适参将欲致书北塞,罗乃自陈,请以便道省妻子。参将从之。罗至家,妻子无恙,良慰。然床下有男子遗舄,心疑之。即而诣,李申谢。李致酒殷勤;妻又道李恩义,罗感激不胜。明日,谓妻曰:“我往致主命,暮不能归,勿伺也。”出门跨马去。匿身近处,更定却归。闻妻与李卧语,大怒,破扉。二人惧,膝行乞死。罗抽刃出,已复韬之曰:“我始以汝为人也,今如此,杀之污吾刀耳!与汝约:妻子而受之,籍名亦而充之,马匹械器具在。我逝矣!”遂去。
  乡人共闻于官。官笞李,李以实告。而事无验见,莫可质凭,远近搜罗,则绝匿名迹。官疑其因奸致杀,益械李及妻;逾年,并桎梏以死。乃驿送其子归即墨。后石匣营有樵人入山,见一道人坐洞中,未尝求食。众以为异,赍粮供之。或有识者,盖即罗也。馈遗满洞,罗终不食,意似厌嚣,以故来者渐寡。积数年,洞外蓬蒿成林。或潜窥之,则坐处不曾少移。又久之,见其出游山上,就之已杳;往瞰洞中,则衣上尘蒙如故。益奇之。更数日而往,则玉柱下垂,坐化已久。土人为之建庙;每三月间,香楮相属于道。其子往,人皆呼以小罗祖,香税悉归之;今其后人,犹岁一往,收税金焉。沂水刘宗玉向予言之甚详。予笑曰:“今世诸檀越,不求为圣贤,但望成佛祖。请遍告之:若要立地成佛,须放下刀子去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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