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八 放蝶 聊斋志异
卷八 放蝶
长山王进士嵙生为令时,每听讼,按律之轻重,罚令纳蝶自赎;堂上千百齐放,如风飘碎锦,王乃拍案大笑。一夜梦一女子,衣裳华好,从容而入,曰:“遭君虐政,姊妹多物故。当使君先受风流之小谴耳。”言已化为蝶,回翔而去。明日,方独酌署中,忽报直指使至,皇遽而出,闺中戏以素花簪冠上,忘除之。直指见之,以为不恭,大受诟骂而返。由是罚蝶之令遂止。
青城于重寅,性放诞。为司理时,元夕以火花爆竹缚驴上,首尾并满,牵登太守之门,击柝而请,自白:“某献火驴,幸出一览。”时太守有爱子患痘,心绪方恶,辞之。于固请之。太守不得已,使阍人启钥。门甫辟,开火发机,推驴入。爆震驴惊,踶趹狂奔;又飞火射人,人莫敢近。驴穿堂入室,破瓯毁甑,火触成尘,窗纱都烬。家人大哗。痘儿惊陷,终夜而死。太守痛恨,将揭劾之。于浼诸司道,登堂负荆,乃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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