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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卷 七 野僧 巴黎圣母院

第七卷 七 野僧

  夏娃苹果是一家驰名的酒馆,座落在行会旗手街与大学城环形街的交角处。这是底楼的一间大厅,相当宽敞,却很低矮,正中央有一根漆成黄色的大木柱支撑着拱顶。大厅里摆满了桌子,墙上挂着发亮的锡酒壶。经常座无虚席,坐满酒徒和妓女,临街足有一排玻璃窗,门旁有一排葡萄架,门上方有一块哗啦直响的铁皮,用彩笔画着一只苹果和一个女人,经过日晒雨淋,已经锈迹斑斑,它安插在一根铁扦上,随风转动。这种朝街的风标,就是酒店的招牌。
  夜幕渐渐降临了,街口一片昏暗。酒馆通明,从远远地方望去,好象黑暗中一家打铁铺子。透过窗上的破玻璃,可以听见酒杯声,咒骂声,吃骂声,吵架声。大厅里热气腾腾,铺面的玻璃窗上蒙着一层轻雾,可以看见厅里上百张密密麻麻。模糊不清的面孔,不时发出一阵哄笑声。那些有事在身的行人,从喧闹的玻璃窗前走过去,连瞅都不瞅一眼。唯独不时有个把衣衫褴褛的男娃,踮起脚尖,头伸到窗台上,向着酒馆里面嘲骂,嚷着当时流行的取笑酒鬼的顺口溜:“酒鬼,酒鬼,酒鬼,掉进河里做水鬼!”
  可是,有个人却怡然自若,在这声音嘈杂的酒馆门前踱来踱去,不停地向里张望,并且一步也不离开,就像一个哨兵不能离开岗哨似的。他披着斗篷,一直遮到鼻子。这件斗篷是他刚刚从夏娃苹果酒家附近的旧衣店买来的,大概为了防御三月晚间的寒气,说不准为了掩饰身上的服装。这个人不时了下来,站在拉着铅丝网的那张模糊不清的玻璃窗前,侧耳倾听,凝目注视,还轻轻跺着脚。
  酒店的门终于开了,他左等右等,似乎就是等这件事。从酒店走出来两个酒徒,快活的脸上映着门里透出的光线,脸色红得发紫。披斗篷的汉子连忙轻轻一闪,躲进街对面的一个门廊里,监视着他俩的动静。
  “长角的和天杀的!”有个酒徒说道,“快敲七点了,我约会的时间到了。”
  “听我说,”这个酒徒的伙伴接着说,舌头有点转僵,“我不住在屁话街,住在屁话街的是卑鄙小人;我住在约翰-白面包街……您要是说谎了,那您就比独角兽还更头上长角喽……人人都知道,只要一次敢骑上大狗熊的人,永远什么都不忙,可是瞧您吃东西挑剔的那副嘴脸,就像主宫医院的圣雅各像。”
  “约翰好友,您已经喝醉了。”另一位说。
  约翰踉踉跄跄,答道:“您高兴怎么说就怎么说吧,弗比斯,反正柏拉图的侧面像只猎犬,是被证实了的。”
  读者肯定已经认出卫队长和学生这一对志趣相投的朋友了吧。躲在暗处窥探他俩的那个人,似乎也认出他们来了,于是慢步跟随在他们后面。学生走起路来东扭西歪,曲曲折折,卫队长也跟着东蹭西颠,不过卫队长酒量大,头脑一直十分清醒。披斗篷的人留心细听,从他们津津有味的交谈中听到了下面这些话:
  “笨蛋!您走直点好不好,先生!您知道,我该走了。都已经快七点了。我同一个女人有约了。”
  “那就别管我,您!我看见星星和火苗。你就跟唐马尔丹城堡一样,笑开了花啦!”
  “凭我疣子发誓,约翰,您这是起劲过了头,满口胡说八道……对啦,约翰,您真的没剩一点钱吗?”
  “校董大人,没错,小屠宰场。”
  “约翰,我的好人儿约翰!您知道嘛,我约好那个小妞在圣米歇尔桥头幽会,我只能把她带到桥头那个法露黛尔老太婆家里去,得付房钱呐。这个长着白胡子的老娼妇不肯让我赊账的。约翰,行行好吧!神甫一整钱袋的钱,我们都喝得精光了吗?您连一个小钱也不剩了吗?”
  “想到曾痛痛快快地花钱,度过了那几个钟头的好时光,那美滋滋的味道,比得上一种真正的喷香的餐桌佐料。”
  “妈的肚皮和肠子!别放屁了,告诉我,鬼约翰,您是不是还剩点钱?快拿出来,要不,我就要搜身了,哪怕您像约伯害麻疯,像恺撒生疥癣!”
  “先生,加利亚什街一头通向玻璃坊街,另一头通向织布坊街。”
  “没错,我的约翰好朋友,我可怜的伙伴,加利亚什街,对,很对。可是,看在老天爷的面上,醒一醒吧,我只要一个巴黎索尔,但就可以消磨七个钟头啦。”
  “别再老唱轮舞曲了,听我唱这一段:等到老鼠吃猫的时候,国王将成为阿拉斯君主;当辽阔无边的大海,在圣约翰节冻成冰,人们便会看到阿拉斯人,从冰上纷纷离开家园。”
  “那好,你这大逆不道的学子,让你妈的肠子把你勒死才好呢!”弗比斯叫嚷起来,并用劲把醉醺醺的学子一推,学子就势一滑,撞在墙上,浑身软绵绵地倒在菲利浦-奥古斯特的石板大路上了。酒徒们总怀有兄弟般的同情心,弗比斯多少还有一点这种怜悯心,便用脚把他推到一旁,让他靠在穷人的枕头上,那是上帝在巴黎每个街角给穷人准备的,有钱人贬称为垃圾堆。卫队长把约翰的脑袋枕在一堆白菜根的斜面上,约翰立刻呼噜呼噜打起鼾来,好比在哼着一支男低音的美妙曲子。不过,卫队长余怒未消,冲着沉睡的神学院学子说:“活该,让魔鬼的大车经过时把你捡走才好咧!”一说完,径自走了。
  披斗篷的人一直跟踪着他,这时走过来在酣卧的学子跟前,停了片刻,好像犹豫不决,心烦意乱;随后一声长叹,也走开了,继续跟踪卫队长去了。
  我们也像他们那样,让约翰在美丽星星的和霭目光下酣睡吧,请看官跟我们一道,也去跟踪他们两个人吧。
  弗比斯卫队长走到了拱门圣安德烈街时,发现有人在跟踪他。偶然一回头,看见有个影子在他后面沿墙爬行。他停,影子也停;他走,影子也走。他对此并没有什么可担心的,暗自想道:“去你妈的!反正我没有钱。”
  到了奥顿学堂门前,他突然歇住。想当初,他就是在这所学堂开始他所谓的修业的。他仍保留昔日淘气学子的捣蛋习惯,每次从这学堂的门前经过,总要把大门右边皮埃尔。贝尔特朗红衣主教的塑像侮辱一番,这种侮辱就像奥拉斯的讽刺诗《从前无花果树砍断了》中普里阿普满腹辛酸所抱怨的那样。他干起这种事劲头十足,结果塑像的题词“中高卢人主教”几乎被他砸得全看不见了。这一回,他像入学那样又停在塑像跟前,街上此时空无一人。正当他有气无力地迎风再结裤带时,看见那个影子慢慢向他走过来,脚步那样缓慢,卫队长可以看清这个人影披着斗篷,头戴帽子。这人影一挨近他身旁,陡然停住,一动不动,比贝尔特朗红衣主教的塑像还僵直。可是,这个人影的两只眼睛却定定地盯着弗比斯,目光朦胧,俨如夜间猫眼的瞳孔射出来的那种光。
  卫队长生性胆大,又长剑在手,并没有把个小偷放在眼里。然而,看见这尊行走的塑像,这个化成石头般的人,不由心里发怵,手脚冰凉。当时到处流传,说有个野僧夜间在巴黎街头四处游荡,闹得满城风雨,此时此刻,有关野僧的许多莫名其妙的传闻,乱七八糟地全浮现在他的脑海里。他吓得魂不附体,呆立了片刻。最后打破沉默,勉强地笑了起来。
  “先生,您要是像我所想的,是个贼,那就好比鹭鸶啄核桃壳,您白费劲。我是个破落户子弟,亲爱的朋友。到旁边去打主意吧,这所学校的小礼拜堂里倒有真正做木十字架的上等木料,全是镶银的。”
  那个人影从斗篷里伸出手来,像鹰爪似地重重一把抓住弗比斯的胳膊,同时开口说:“弗比斯。德。夏托佩尔队长!”
  “怎么,活见鬼啦!”弗比斯说道。“您知道我的名字!”
  “我不仅知道您的名字,而且还知道今晚您有个约会。”斗篷人接着说,他的声音像从坟墓里发出来似的。
  “不错。”弗比斯应道,目瞪口呆。
  “是七点钟。”
  “就在一刻钟以后。”
  “在法露黛尔家里。”
  “一点不差。”
  “是圣米歇尔桥头那个娼妇。”
  “是圣米歇尔大天使,像经文所说的。”
  “大逆不道的东西!”那鬼影嘀咕道。“跟一个女人幽会吗?”
  “我承认。”
  “她叫什么名字?”
  “爱斯梅拉达。”弗比斯轻松地应道,又逐渐恢复了他那种满不在乎的模样。
  一听到这个名字,那人影的铁爪狠狠地晃了一下弗比斯的胳膊。
  “弗比斯。德。夏托佩尔队长,你撒谎!”
  弗比斯赫然发怒,脸孔涨得通红,往后猛然一跃,挣脱了抓住他胳膊的铁钳,神气凛然,手按剑把,而斗篷人面对着这样的狂怒,依然神色阴沉,巍然不动。这种情景谁要是看了,定会毛骨悚然。这真有点像唐。璜与石像的生死搏斗。
  “基督和撒旦呀!”卫队长叫道。“很少有人胆敢冲着姓夏尔莫吕的这样大放厥词!料你不敢再说一遍!”
  “你撒谎!”影子冷冷地说道。
  卫队长牙齿咬得咯咯直响。什么野僧啦,鬼魂啦,乌七八糟的迷信啦,顷刻间全抛到九霄云外,他眼里只看到一个家伙,心里只想到一个所受的侮辱。
  “好啊!有种!”他怒不可遏,连声音都哽住似的,结结巴巴地说道。他一下子拔出剑来,气得浑身直发抖,就如同恐惧时发抖那样,接着含糊不清地说道:“来!就在这儿!马上!呸!看剑!看剑!让血洒石板路吧!”
  然而,对方却没动弹,看到对手摆开架势,准备好冲刺,便说:“弗比斯队长,别忘了您的约会。”他说这话时,由于心中的苦楚,声调微微颤抖。
  像弗比斯这样性情暴躁的人,宛如滚开的奶油汤,一滴凉水就可以立刻止沸。听到一句这么简单的话儿,卫队长立即放下手中寒光闪闪的长剑。
  “队长,”那个人又说。“明天,后天,一个月或者十年之后,您随时可以找我决斗的,我随时准备割断您的咽喉;不过现在您还是先去赴约吧。”
  “没错,”弗比斯说,好像给自己设法找个下台的台阶。“一是决斗,一是姑娘,这倒是在一次约会中难得碰到的两件畅快的事情。但我不明白为什么不能两兼,顾了一头就得错过另一头呢!”
  一说完,把剑再插入剑鞘。“快赴您的约会去吧!”陌生人又说。
  “先生,您这样有礼貌,我十分感谢。的确,明天有的是时间,够我们拼个你死我活,白刀子进红刀子出,把亚当老头子的这身臭皮囊切成碎块。我感谢您让我再快活一刻钟。本来我指望把您撂倒在阴沟里,还来得及赶去同美人幽会,特别是这种幽会让女人略等一等,倒是显得很神气的。不过,您这个人看起来是个男子汉,那就把这场决斗推迟到明天更稳当些。我就赴约去了,定在七点钟,您是知道的。”说到这里,他搔了搔耳朵,再接着往下说:“啊!***!我倒忘了!我一分钱也没有,没法付那破房钱,那个死老婆子非得要先付房钱不可。她才不相信我呢。”
  “拿去付房租吧。”
  弗比斯感觉到陌生人冰凉的手往他手里塞了一枚大钱币,他忍不住收下这钱,并且握住那人的手。
  “上帝啊!”他叫了起来。“您真是个好孩子!”
  “但有个条件,”那个人说。“您得向我证明,是我说错了,而您说的是真话。这就要您把我藏在某个角落里,让我亲自看看那个女人,是否她果真就是您提到名字的那一个。”
  “唔!我才不在乎哩。”弗比斯应道。“我们要的是圣玛尔特那个房间,旁边有个狗窝,您可以躲在里面随便看个够。”
  “那就走吧。”影子又说。
  “尊便。”卫队长说道。“我不知道您是不是魔鬼老爷本人。不过,今晚我们就交个朋友吧,明天我所有的债跟您一起算清,包括钱和剑!”
  他俩随即快步往前走。不一会儿,听见河水的汩汩声,他们知道已来到当时挤满房子的圣米歇尔桥上了。弗比斯对同伴说:“我先带您进屋去,然后再去找我的小美人,约好她在小堡附近等我。”
  那个人没有答腔。自从两个人并肩一起同行,他就一言不发。弗比斯在一家房子的矮门前停下,狠狠捶门。一线亮光随即从门缝里透了出来,只听见一个牙齿漏风的声音问道:“谁呀?”卫队长应道:“上帝身体!上帝脑袋!上帝肚皮!”门立即开了,只见一个老婆子提着一盏老油灯,人抖抖索索,灯也抖抖索索。老太婆弯腰曲背,一身破旧衣裳,脑袋摇来晃去,两个小眼窝,头上裹着一块破布,手上。脸上。脖子上,到处都是横七竖八的皱纹;两片嘴唇瘪了进去直陷到牙龈下面,嘴巴周围尽是一撮撮的白毛,看上去就像猫的胡须似的。屋内残破不堪,如同老太婆一样衰败。白垩的墙壁,天花板上发黑的椽条,拆掉的壁炉,每个角落挂满蜘蛛网,屋子正中摆着好几张缺腿断脚的桌子和板凳,一个肮脏的孩子在煤灰里玩耍,屋底有座楼梯-或者更确切地说是一张木梯子-通向天花板上一个翻板活门。一钻入这兽穴,弗比斯的那位神秘伙伴就把斗篷一直拉到眼睛底下,而弗比斯一边像撒拉逊人那样骂个不停,一边像可敬的雷尼埃所说的那样,让一枚埃居闪耀着太阳般的光辉,说道:“要圣玛尔特房间。”
  老太婆顿时把他看成大老爷,紧紧拽住那枚金币,放它进抽屉里。这枚金币就是披黑斗篷的人刚才塞给弗比斯的。老太婆刚一转身,那个在煤灰里玩耍的蓬头垢面。破衣烂衫的男孩,敏捷地走近抽屉,拿起金币,并在原处放下了一片刚从柴禾上扯下来的枯叶。
  老太婆向两位称为先生的人打了手势,叫他们跟着她,自己先爬上梯子。随她上了楼,把灯放在一口大箱上。弗比斯是这里的常客,熟门熟路,便打开一道门,里面是一间阴暗的陋室,对伙伴说道:“亲爱的,请进吧。”披斗篷的人二话没说,就走了进去。门一下子又关上了。他听见弗比斯从外面把门闩上,然后同老婆子一起下楼去了。灯光也被吹灭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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